今天阿偉在Yahoo上看到一則蠻有意思的新聞.大意是說在台北市,只要你的月薪低過5萬,你就是"中低收入戶".我個人覺得這結果還蠻"嚇人"的.看很多人在MSN上暱稱說自己是中低收入戶.由此看來應該是台北市民的收入很不平均,標準的M型化社會現象.(我猜的)再看看高雄市,平均薪水大約是4萬.南北相差約1萬,算是蠻合理的.畢竟住在台北所需的開銷費用明顯高出許多....這樣算一算好像住高雄反而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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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末由於火氣大,舌頭上破了個大洞.痛到話都不太想說的我,也懶得到處跑.就乖乖的留在市區內讓自己"心平氣和"一下.星期六中午跑去火車站樓上的微風食尚中心晃晃,那邊賣的餐點還真是多到不行.雖然選擇是非常的多,但白目的我偏偏就點到一樣超難吃的咖哩牛肉鍋.先不說黑心到肉沒幾片(還薄薄的),湯頭更是辣到不行.辣到我舌頭上的破洞一直跟我喊救命.氣到我有點想翻鍋,然後把老闆抓來質問怎麼會那麼難吃,跟黑店沒什麼兩樣....(火氣更大了)下次去應該會去試試那邊的越南菜,如果再讓我失望的話,老子再也不去了.晚上換到師大夜市用餐.這次去一家名為龍涎居雞膳食坊的餐廳.那邊賣的都是各式各樣的雞湯,像是麻油雞,人蔘雞,何首烏雞,四物雞,鳳梨苦瓜雞,....等等.阿偉我點了人蔘雞因為感覺蠻補的.呵呵.不過火氣大可以吃人參嗎?管不了那麼多了.先吃再說吧.除了雞湯外,我還點了碗雞肉飯.吃完後覺得還蠻不錯的.是一家值得推薦的餐廳.我猜以後我來師大用餐,去它那邊光顧的機會應該會很經常吧.接著我跑去買了一件Arena的泳褲.原先是想說買件素色的泳褲,偏好是黑色或是深藍色的(因為我已經有一件花色的).怎知最後卻是買到一件紅色的.哈.只能說"世事難料"囉.說到泳褲,最近應該要來去海邊走一下才行.(這樣才算是夏天嘛)不是說福隆那邊現在正在舉辦沙雕藝術季嗎?也許下週末天氣好的話,來去那邊走走囉.



 
 



 台北天后宮




 最愛去師大夜市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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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提到說前公司之前也有因競業禁止條款而提告離職的同事.今天判決出爐了.前公司敗訴,法院裁定該同意書對他的限制無效.這判決對我來說是絕對有利的.有了這先例,我想就算他們要告,我也不用太擔心.法官雖然認為該限制是合理的,但問題就出在它限制的範圍過於廣泛.導致最後該合約無效.("限制被告就業對象及職業活動範圍,已逾合理範疇,對被告生存造成困難,而有違公共秩序,顯失公平,應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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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出遊的重點節目,好神晚會(帶上了面具後就變成了另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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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今天一大早跑去台北地方法院利用那邊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因為如果真的要告,也是會到台北地方法院告.所以我想那邊的建議應該會比較"有效"?)為了尋求更多的意見,我還一次問了兩位不同的書記官.很意外的,兩個人所建議的,與我之前問的那位律師所說的幾乎是一模一樣.要告就讓他們去告.不用去理他們的律師函.到時如果真的要出庭,我只要把我認為為什麼我覺得他們的競業禁止條款是不公平的理由告訴給法官,法官自有裁決.有了這兩位的"背書",我想我會把這件事暫時告一段落.就看他們會不會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另外,他們為了相同的事之前也告了一位離職的人.據說下個禮拜就會有結果.如果法官判定該條款無效,那我就可以更加的放心.週末出遊去,就不再想這檔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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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今天南下去台中出差.同樣的也是見了兩個客戶.不過今天的拜訪,花最多時間在談的,居然都是一些這業界內的八卦.老實說是有點讓我意外.不過也算是有趣啦.(但有種不務正業的愧疚感....哈)今天中午在東海大學附近吃午餐.我選了一家由越南新娘所開的餐廳吃越南河粉.首先點了碗雞肉絲河粉....吃了第一口後的感覺是超讚的.讓我回想起大學時在越南餐廳內用餐的感覺.吃完後居然又再點了一碗豬肉河粉.另外,來到東海這附近怎麼可以不去吃這邊有名的仙草凍?就這樣又吃冷又吃熱的,絲毫不擔心等會會不會拉肚子.我發現換了工作後,我好像就是到全台各地到處去吃東西.看來我必需要節制一下才行.對了,你知道雞爪與鳳爪有什麼差別嗎?就用這張圖來解說吧....







聞名全台的東海蓮心冰雞爪凍(現在你知道雞爪與鳳爪的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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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阿偉把當時與前公司簽的競業禁止條款與昨日收到的律師函拿去給一位律師看該如何處理.律師看完所有的文件後,簡單的問了我一個問題:你之前的職務是什麼,現在又是什麼?我回說之前是做客服,現在是有關業務.他就跟我說那就讓他們來告好了.還建議我不用去理會他們的律師函.我問他說這樣真的好嗎?他回說如果對方寄給我100份律師函,我是否要回他們100次?他還說我現在如果就把我所想說的都說了出來,如果事後他們真的提告,那我不就是給他們時間準備要如何回應我的質疑嗎?想想後他說的也有道理.至少知道有律師也站在我這方感覺就安心多了.未來的幾天還會再去多問幾個律師看看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與建議.希望他們也都能站在我這方囉.(要多去燒香拜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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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今天阿偉我收到我前公司寄來的律師函,要我付出因為到同行工作需要賠償的違約金10萬.(競業條款)我當然不會乖乖的繳錢囉.再怎麼說最差的情況下就是到法院打官司.如果我真的在法律前站不住腳,那我也只好認了.但我個人怎麼看都覺得那競業條款問題多多.查了一下網路上的討論,也覺得公司的要求並不合理.而事實上我也已經寫好說辭要怎麼回覆了.這幾天應該會把我所寫的給律師過目一下,看有什麼可以再加強的.接下來就看他們還有什麼動作囉.不過我深信他們在法律上一定不會成功的.單方面的限制又沒什麼實際的損失.不知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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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今天帶著老媽上市場去吃早餐.吃的是家裡附近東門市場裡的羅媽媽米粉湯.說到這米粉湯,阿偉我已經吃了好幾年了.應該算是老顧客.現在台北市政府正在舉辦台北傳統市場節,活動之一就是票選最美味的傳統市場美食.而羅媽媽米粉湯就是競賽者之一.説到米粉湯,阿偉家附近的東門市場裡就有兩家名店.一家是羅媽媽米粉湯,另一家是黃媽媽米粉湯.兩家就同位在一條小巷子裡,面對面的互相競爭.羅媽媽是號稱客家式的米粉湯煮法.雖然我不知這跟一般的煮法到底有何不同,但我就是覺得它比另一家還要好吃.(不過目前網友票選居然是黃媽媽大幅領先....人氣前十名中,目前黃媽媽的人氣第二,羅媽媽的人氣第三)有機會你來到東門市場,可別忘了親自嚐嚐這裡的好味道.







一碗$20的羅媽媽米粉湯









 一份$20的油豆腐









 一份$30的黑管(豬腸的一種吧;這是我每次來必點的小菜)









 一份$50的豬肝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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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拍照(不曉得那是哪家品牌的相機...呵呵)




這人物還蠻可愛的(只是....他是不是個暴露狂呀?)










雖然沒看到學生扮的鬼,卻看到蕭亞軒在辦簽唱會




可愛的機器人...看了讓人想抱抱(好吧,來抱我吧...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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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跟大家說說前幾天去高雄與台南吃了什麼小吃.(前集提要:高雄是在鹽埕區一帶吃,台南則是又在赤崁樓一帶)我覺得吃還是要有圖片會比較有說服力,所以我就用圖說故事吧.希望會帶給大家一些食慾.如果有導致反效果的,那就請多多包涵囉.(不過我去的應該都是有口碑的.如果有什麼更好的推薦,歡迎跟我說囉.我會擇時再下南部親自去品嚐的.反正最近我應該會全台趴趴走)
先來高雄鹽埕區的吧:







阿婆冰賣的水果冰
鹽埕區這邊最有名的冰店應該就算是阿婆冰與婆婆冰.這兩家店也是因為後人分家造成自家人戶搶生意的局面.我吃的水果冰裡面有鳳梨,芭樂,芒果,黃色與紅色西瓜.不過據說婆婆冰那邊所賣的水果冰用料更加的豐富.(也比較貴啦)下次有機會再去比較看看.









婆婆冰賣的綠豆冰
看網路說婆婆冰才是最原始的冰店.而在這裡吃冰應該就要吃傳統的,像是什麼"李鹹冰".不敢吃蜜餞類的我只好吃一般的口味囉.這邊的綠豆是用剝皮的綠豆.看起來好像是玉米冰似的.剝皮後的綠豆冰跟沒剝皮的綠豆冰吃起來感覺有差說.我個人還是比較愛沒剝皮的那種.吃起來比較有綠豆的味道.





 


 



阿財雞絲麵
這裡賣的雞絲麵有分乾的與湯的.一般的麵印象中都是湯的會比較貴.(或是同價)不過在這,乾的反而還貴過湯的10元.我看一旁的食客都是點乾的,我便也一樣的點了碗乾的囉.(據說會比較貴是因為乾的份量比較多)吃起來還不錯吃.怪不得吃到一半還感應到有同學也進來吃.生意算是很不錯的.(店家看我吃前在拍照還問我說我是那家雜誌社的...呵)












北港蔡筒仔米糕
顧名思義,這家店是以賣米糕而出名的.招牌上寫著他們已經賣了三代.我個人試吃的感覺是還蠻不錯吃啦,尤其是配上日本壽司用的那種醃薑後口味更讚.另外我還點了碗蒸蛋湯.蒸蛋是吃過很多次,但蒸蛋湯倒是還是第一次聽過.吃起來也不錯.怪不得會被人推荐為該區的美食之一.









阿囉哈滷味
滷味每個地方都有,但這邊卻有個被稱為口香糖的滷味把我吸引而來.原來所謂的口香糖是鴨腱腸.吃起來真的很有嚼勁.怪不得會有口香糖的暱稱.一包30塊.(到了店門口,我跟老闆說我能不能看看什麼是口香糖.老闆大方的拿了一塊給我試吃.口感真的還蠻不錯吃的就買包當零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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